市住建局开展全市物业纠纷多元化解业务培训
发布者: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发布日期:2025-01-14

为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调解工作能力,更好的化解物业矛盾纠纷,促进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2025年1月9日上午,由市住建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主办,扬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调解学院承办的全市物业纠纷多元化解业务培训班在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举行开班仪式。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朱明,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市物业管理行业党委书记顾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毅锴,扬州大学继续教育处处长、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周斌等领导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来自我市各县(市、区)的物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员代表共150人参加培训。在市住建局的组织下,市物业管理协会派出市物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近70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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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培训班为期两天,是江苏调解学院成立以来开设的首次培训班,将开设《社会治理及其法治化实践》、《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解读》、《基层调解语言沟通与技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民法典与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昆山法院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验介绍》等理论与实践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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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班仪式上,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市物业管理行业党委书记顾健就此次培训提出了三点希望: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和调解技能
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全面提升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调解基础;二是提升实战技能,注重案例分析;三是注重团队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规范工作流程,推动矛盾化解长效机制建设
要善于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深化摸排预警,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真正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一是健全调解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二是整合资源优势,完善平台建设;三是加强数据管理,完善评估体系。
三、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法治化的物业服务环境
要坚持统筹谋划、精准发力、全面覆盖,多点强化宣传引导和氛围营造,确保纠纷调解深入开展和宣传引导同力同向,同频共振。一是推动行业自律,强化监督作用;二是深化法律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三是树立典型示范,形成正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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