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三个一”行动
发布者: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发布日期:2024-02-27

自南京市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发生以来,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在市住建局、市物业行业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号召全市物业服务企和广大业主进行自查自纠、排除安全隐患,先后发出了《致全市广大居民关于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的一封信》、《致全市物业企业及业主的一封倡议书》、《致全市广大业主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的一份自查指南》等号召,大力开展“三个一”系列行动,努力营造安全、温馨的居住环境。

致全市广大居民关于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的一封信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2月23日凌晨4时,南京某小区发生火灾,造成 15 人死亡的深刻教训。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提醒您请做到以下几点:

1.电动自行车及电瓶:严禁进楼入户、飞线充电。

2.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公共通道:严禁堆放任何杂物,保持畅通。

3.厨房:使用时做到“人离、熄火、关燃气”

4.居家过程中:做到“三清三关”(清阳台、清楼道、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

5.建议不要安装防盗窗,确需安装时务必要留有应急逃生出口。

如果发生火灾,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自救:

1.保持镇静,不要惊慌失措。

2.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告火灾地点和火势情况。

3.如果火势较小,可以尝试使用灭火器或其他灭火工具进行灭火。

以上是火灾自救的一些基本方法,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最后,希望居民朋友们能够主动学习并牢记消防安全知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祝大家生活幸福平安健康!


致全市物业企业及业主的一封倡议书

尊敬的全市广大业主朋友们、各物业服务企业:
       2024年2月23日凌晨,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已造成15人死亡、44人住院治疗。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近年来,电动车引发的类似火灾事故频频发生,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教训非常惨痛。据相关统计,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数量近年来呈增长趋势,已占到社会全部火灾总量的10%左右,其中80%是在充电时发生的90%的电动自行车起火致人伤亡案例则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因此,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管理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民生难题。为切实保障全市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和谐、文明的生活环境,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向全市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倡议:
一、物业企业务必做合格的消防安全“质检员”。全市广大物业企业要强化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和主动担当意识,要本着对业主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争做合格的消防安全“质检员”,以最严格的眼光,对照法定的消防要求,对所服务的住宅项目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各企业要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定期进行例行保养和及时维修维护;检查小区消防控制室是否两人24小时值班,保安人员是否熟练使用灭火器;检查疏散的楼道有无违规占用,电动车是否违规进入楼道,业主是否将电动车电池带回家充电;检查楼层管道竖井、通风井是否有违章占用,是否使用防火材料封堵;检查消防通道和消防登高作业面是否被占用,小区内违法建筑是否影响消防通道;检查小区的各类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是否存在飞线充电。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整改、立即纠正到位,确保符合消防法规的相关规定。
、业主个个争当电动车安全充电的“示范员”。协会号召广大业主朋友,特别是广大业主党员干部带头做到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和规范停放,个个争做安全充电和规范停放的“示范员”,并自觉做到:不私拉电线充电,不在楼梯间、过道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共用楼道、电梯前室、住房室内停放充电,不长时间和彻夜充电,不将充电器放在车上或被掩盖,不靠近易燃易爆物品充电;不把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单元门厅、楼梯过道及住房室内,不把电瓶带回家,不进电梯轿厢;不占用疏散通道,不占用消防通道。
、物业人人做电动车安全充电的“导员”。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要在所服务的住宅小区认真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行动起来,对物业企业的包括保安、保洁等一线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电动车安全充电的常识的培训,把大家动员起来,成为各住宅小区流动的电动车安全充电和规范停放导员”,让所有员工统一制作佩戴“电动车安全充电停放劝导员”志愿红袖章,全天候在小区内劝导业主到安全的区域充电,劝导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到远离楼体的安全区域,形成物业企业人人都是电动车充电和停放导员”的良好局面。
物业和业主共同当好安全充电的“宣传员”。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要充分发挥“人人都是志愿者、人人都是责任人”的主人翁意识,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相互补位,在小区内发挥各自优势,积极争做电动车安全充电的义务宣传员,主动向业主、邻居、朋友宣传电动车不安全充电和乱停乱放的危害,宣传引导业主、家人、亲朋友电动车不进楼道、不进家中、不在架空层停放和充电在,要在室外或规范安全的公共充电桩充电,努力营造“合规充电、规范停放”的和谐氛围。
物业和业主共同抢做安全充电的“监督”。各物业企业的员工在做好全员“劝导员”和“宣传员”、广大业主在做好“宣传员”的同时,要树立“小区是我家,安全靠大家”的共建共治理念,积极与小区内的飞线充电、危险充电、违规停放及物业企业消防设施形同虚设现象作斗争,物业与业主相互监督,共同抢做小区的消防及电动车充电安全“监督员”。一旦发现违规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主动向公安、消防等有关执法部部门举报,形成人人都是监督员的社会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安全稳定工作连着千家万户,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南京明尚西苑6栋的火灾再次印证了“安全无小事”,安全就必须要时时放心不下来不得一日的放松,让我们携起手来,同频共振,齐心协力当好“自检员”“示范员”“劝导员”“宣传员”和“监督员”,与电动车不规范充电、停放和消防违法行为作斗争,努力打造文明、和谐、安全、幸福的居住环境,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扬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
致全市广大业主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的一份自查指南

请广大居民自查
在使用电瓶车时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是否过度充电?
是否私拉电线?
是否入楼入户?
是否存在线路老化?
是否充电器不匹配?

是否盲目改装电动车?


这些行为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过度充电
一般情况电动车充8小时左右的电
就能满足用户的需求
过长时间的充电会让电池发热、鼓胀
甚至导致电池爆炸

私拉电线
飞线充电的电线暴露在室外
日晒雨淋会导致电线老化
同时电线过长
电阻增大
充会电过程中容易发热
极易发生线缆着火

入楼入户
许多用户将电动车推入楼道或室内充电
一旦发生火灾
室内易燃物品较多
同时阻碍逃生通道

线路老化
电动车使用过久
车里的连接线路容易老化、松动
导致漏电、接触不良或短路
一旦电线发生故障
产生的高温容易引燃车辆的鞍座
及装饰性塑料配件

充电器不匹配
很多家庭不止一辆电动车
不同品牌的充电车混用充电设备
会给电池带来损伤
充电器是损耗品
寿命较短
需要及时更换
更换时注意与蓄电池型号相匹配

盲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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