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庭物业】以纪为尺 以学促行——党支部开展党员大会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者: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发布日期:2024-07-01

为进一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增强兰庭支部党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组织意识,6月19日,兰庭公司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会,会议由支部书记黄珠主持。

7.1

会上,全体党员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进行逐一学习,逐条领悟,重点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要内容,并就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全体交流发言。

7.2

党员代表胡卫国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感到十分荣幸能够参加今天的学习会议。《条例》明确了党员的行为规范和处分标准,我们要深入学习其中的内容,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时刻以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严守党纪,不做任何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

7.3

党员代表李胜利说:通过学习《条例》,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时刻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不仅要在工作中做到廉洁奉公,更要在生活中树立正确的榜样。我们要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

7.4

会上每名党员根据《条例》学习的内容一一发表了自己的心得感悟并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自觉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带头遵守,带动全支部的同志一起行动起来。

7.5

最后党支部书记黄珠总结讲话: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带头学习、研究《条例》,要组织集中学习,把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到实处,我们在开展群众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沉下身子、扎下根去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从群众需要出发,来开展各项工作。同时,还要总结经验、创新思路,打造亮点,时刻将群众切身需要作为谋划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身作则守纪律。坚持以自律为本,以廉洁奉公为起点,正确处理“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法纪,时刻以反面教材警示自己,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始终做到慎独、慎微、慎小,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通过今天的学习,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党的纪律处分标准和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自觉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带头遵守,带动全支部的同志一起行动起来,共同维护党的团结,为党的事业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