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住宅小区防御第14号台风“普拉桑”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发布日期:2024-09-20

关于做好全市住宅小区防御

第14号台风“普拉桑”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生态科技新城规划建设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月18日18时全省已启动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扬州市气象台19日14时20分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受今年第14号台风“普拉桑”影响,19日下午至22日白天我市将出现明显风雨,大部分地区会出现6-8级阵风,20-21日雨量可达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同时伴有局地强对流天气。请各地主管部门指导、督促物业企业进一步做好以下防范应对准备:
1备齐物资防汛器材和物资要准备到位,备齐挡水板、沙袋、抽水泵、救生衣、雨衣、雨鞋、防爆手电、应急灯等应急物资,要在地下室或易发生积水区域放置抽水泵、沙袋等防汛物资。
2、加强巡查。要对小区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特别是地下室排水设备、排水井和管道、地下车库涉水报警装置、设备机房、地下室充电桩以及地面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等,确保其正常运行。要加固门窗、围板、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必要时停止户外作业,提醒业主不出门,确保人员人身安全。
3、强化值守。项目经理要24小时在岗值守,建立值班制度和组建应急队伍。要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要在下雨前,迅速组织人员携带应急物资蹲守小区易积水点位。如遇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和主管部门报告。
4、及时提醒。要密切关注天气状况,通过业主微信群、短信等形式及时告知业主住户天气实时动态、防范措施和注意事项。对地下车库或低洼路段积水较深的,要及时通知业主挪车,妥善安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9日





抄送:市物业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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